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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印发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

 
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27日

 

       12月27日,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
       根据规划,江苏沿海地区的战略定位是长三角区域重要发展带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、东西双向开放新枢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地。

       根据规划,到2025年,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,经济和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,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,占全省比重力争达20%左右。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,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42.5%。生态环境呈现新面貌,林木覆盖率达到25.2%,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%以上。

       规划还提出,要加强沿海电源点及电力、油气输送通道规划布局,统筹建设海上风电、沿海LNG 接收、煤炭中转储运、核电基地。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及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"能源岛"建设,探索海上风电、光伏发电和海洋 牧场融合发展。

 

       到2035年,江苏沿海地区经济实力、科技实力、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,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,为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、世界级城市群、沿海生态屏障提供重要支撑。

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总体布局图   图片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

 

 


 

全文链接: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

编辑:王秀娟